韓國開放「複數國籍」 華僑、外配沒份
《全球中央》2009.10. 白兆美
韓國法務部即將在這個(10)月向國會提交國籍法修正案,這次最引人矚目的當屬「複數國籍」條例。韓國政府為了提昇競爭力,延攬優秀國際人才,擬修法「容忍」複數國籍,但由於法案中仍將華僑排除在適用範圍外,讓多年來努力取爭取更佳保障與福利的僑界歎喟不已。
國籍法修正案中最引人矚目的內容: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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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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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者的用詞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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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雙重)國籍者」名稱變更為「複數國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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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複數國籍者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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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令的適用方面,複數國籍者在韓國境內,不得享有外國籍的地位,俾使將因「複數國籍」而衍生的負面效應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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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才特別歸化制度(簡化優秀外國人才的歸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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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昇國家競爭力,在科學、經濟、文化、體育等領域有卓越表現而符合國家利益者,將不必考歸化考試、不受居住韓國五年的限制,僅提出放棄行使外國籍權利切結書(註),即可擁有複數國籍資格。(註)擁有複數國籍者,不得在韓國國內同時扮演多國籍的角色,只能選擇使用一種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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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選擇催促制度(改善先天性複數國籍者的韓國籍自動喪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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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與外國人的婚姻或因父母旅居國外時取得外國籍者,經通報後一年尚未選擇國籍時,喪失韓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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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適用「屬人主義」精神的韓國「國籍法」規定,除了先天性的取得國籍之外,另有婚姻、認知、歸化、伴隨、恢復國籍等的後天性國籍取得方法。有關喪失國籍方面,則有雙重國籍者的國籍選擇、放棄國籍、取得外國國籍等原因的規範。
柳承俊事件發酵 雙重國籍惹人厭?
2002年發生所謂的「柳承俊事件」,曾是韓國當紅偶像歌星的柳承俊,在演藝界一片看好之際接獲兵單,入伍前夕突然飛美並取得美國公民權,為此,柳承俊雖不必服兵役,但其韓國籍自動喪失,一連串的災難自此發酵。
身為人氣極高的公眾人物,受到嚴厲的輿論撻伐和社會各方的壓力,以同時擁有美國公民權和韓國籍的大男生而言,認為先選擇美國籍,即可免除韓國兵役,等風頭過了再重返韓國演藝界即可,但當時韓國內對柳承俊的反感情緒高漲,輿論炒熱雙重國籍、逃兵嫌疑和背叛民族情感的話題,從此,柳承俊被「重罰」─禁止入境韓國,斷送了他在演藝圈發展的大好機會,這可謂是韓國的「國民情緒」發揮最高極致的案例。
國籍法新名詞「複數國籍者」
修正案中,將長久以來使用的「雙重國籍」(dual citizenship)改為「複數國籍」(multiple
citizenship);法規用語當中的「許容(容許)」則修改為意義更狹隘的「容忍」二字,也就是說,未來不會使用「容許具有複數國籍」而是「容忍具有複數國籍」等字樣。
韓國法務部「出入國暨外國人政策本部」的官員解釋,所謂「雙重國籍者」無法涵蓋擁有三個或以上國籍者,因此要將名稱修正為「複數」,然而,法務部的用意並非單單是字面上的意義,而是顧慮到廣大的「國民情緒」。法務部表示,在推動國籍法修正案的過程裡,有鑑於雙重國籍的「雙重」一詞,予人投機主義者的觀感,因此在修法過程當中「形成國民共識」成了變數,將「雙重」一詞修正為「複數」。而複數國籍者的對象,在現階段也將局限於「國民統合」(主要對象為被海外人士收養者)與「國家利益」(主要目的為延攬國際優秀人才)的基礎上,所以長期居住韓國的老移民─華僑,以及近年來大幅增加的新移民─「韓國之子」的外籍母親,仍被排除在適用對象範圍之外。
老移民華僑與新移民外籍配偶 沒福利一族
韓國政府為了提昇競爭力,對於科學、經濟、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優秀外籍人才將開放複數國籍,亦即符合條件者,未來可免除歸化考試、在韓國未住滿五年亦可擁有複數國籍。
與韓籍男士結婚的外籍配偶、在當地成長的華僑,則對於這次的複數國籍適用對象過於狹隘,顯露失望表情。因為國共內戰後逃至韓國落地生根的老移民華僑及與韓國男性有婚姻關係的外籍新移民,就沒有這項「福利」。
之前,外籍女性只要與韓籍男性有婚姻關係即可取得韓籍,但後來修改為婚後在韓居住兩年以上,或結婚滿三年以上,在國內居住一年以上的配偶方可取得韓國籍,如今,想要入籍依舊得放棄原國籍,讓新移民頗感無奈。
一位結婚八年的越南籍配偶為了顧及孩子的入學問題,兩年前取得韓國籍而依法放棄了越南籍,但她放棄原籍並非心甘情願,多少是為了現實妥協,所以離鄉背景的她們在放棄原國籍後,容易產生遺憾與無奈感。來自東南亞的外籍配偶們對於這次的修法,殷切期盼當局能優先考慮「韓國之子的母親」,將複數國籍的對象擴大至外籍配偶。
被海外領養的韓裔人士,對於這次的修法則大表歡迎。韓國的海外收養聯盟祕書長金大元說,被國外收養的韓裔,對於未來能夠恢復韓籍的修正案大表歡迎,他指出,根據相關議題的問卷調查,高達 97% 的人支持這項修正案。事實上,從前被國外收養的人,若要恢復韓籍,則必需要放棄領養人賦予的外國籍,但未來法案一通過,他們只要提出「放棄外國籍的行使權切結書」即視為完成選擇國籍的義務,將享有複數國籍。
僑界努力爭取「複數國籍」資格
根據韓國法務部「出入國暨外國人政策本部」的外國人登錄統計顯示,截至去年(2008)底止,中華民國籍 21,789人當中「永住」與「居住」身分者合計占了近八成五,分別為 12,124人與 6,286人,其餘身分為企業投資、貿易、學術研究、留學生等,而大部分定居華僑從事旅遊、餐飲及貿易業。
由於華僑在韓國應盡納稅義務,但在多項福利政策上被排除,在經濟活動上受限,曾引發大批韓華移居美洲等地,形成「二度移民」的現象。漢城華僑中學校長孫樹義表示,能夠取得複數國籍是華僑們長久以來的願望,他以教育領域為例,華僑雖然要繳教育稅,但並沒有分配教育補助金給華僑學校,因此,僑校的學費昂貴,加重了華僑的經濟負擔。教育是國家發展的基石,但僑校因經費拮据而在各方面難有提昇和優異表現,長久以來,其競爭力遠遠落後於當地的韓校了。
漢城華僑食宿業聯合會長唐光裕也指出,重病者或老年人口不能享有長期照護的服務,65 歲以上老人亦不能享有免費搭地鐵等的福利,華僑認為這種待遇是一種歧視。
從事旅遊業的漢城華僑協會理事王慧君表示,當地華僑早已「在地化」,生活習慣等各方面與韓國人幾無差異;而對於中華民國,有一種割捨不掉的深厚情感。她透露,有許多華僑在經濟活動與國家認同上左右為難,所以認為能取得「複數國籍」是再好不過的便民措施了。
臺韓政府皆應正視韓國華僑的待遇問題
包括僑校、產業代表在內,韓國華僑對於希望享有複數國籍身分方面口徑一致。然而,翻開「韓國華僑史」,國民政府播遷來臺之後,因為成了「沒得選擇」的身分(回不了大陸老家,滯留南韓卻處處得受韓國政府制定的種種限制),經歷了數十年的滄桑歲月,到了 1970到 80 年代出現大規模二度移民潮,遠走另一個他鄉。
中華民國籍僑民在韓國的待遇和地位有了大幅度改善的時間點,其實是在臺韓斷交(1992年韓中建交)之後。斷交對臺灣帶來情感上的莫大傷痛,卻在華僑待遇方面獲得優於之前的任何時期,不禁讓人感到意外。
現在以臺灣華僑做為身份區隔的老僑與其子弟,除了少數歸化韓國籍者之外,大部分保有「中華民國籍」和韓國「永住權」資格。永住權讓華僑免於每一固定期限必需到韓國法務部申辦延長居留的麻煩,這也是中國大陸籍的朝鮮族最為羡慕的待遇,若以這個角度看,韓國政府雖然常常要看北京的臉色,但在華人政策上較偏袒老華僑。但是不管怎麼說,外國人終就不是當地國民,華僑也因為在老年、殘障福利,不動產買賣、金融貸款、網路使用權限等方面,得不到完整的國民待遇,容易產生疏離感。
目前具有永住權資格的華僑當中,男女分別為 6,696人與 5,428人;有居住資格的華僑是 3,448人與 2,838人,兩項統計中的男女比例皆在 55:45,是個陽盛陰衰的群組。這樣的人口結構造成華僑男性與當地韓籍女性結婚的情形近年來更加普遍,而他們的子女,即使讀了 12年的僑校,不知如何以中文表達者大有人在。因此在教育方面,臺灣僑務及教育部門,不應袖手旁觀,拿出更積極的輔導與補助辦法,免得再過半世紀,會說中文的韓國華僑所勝無幾。
九月初,近 90 位「漢城華僑中學」畢業生在台舉辦高中畢業 30 周年同學會,出席者大致可分仍然旅居韓國的校友、當年回臺升大學後留在臺灣發展的校友、以及定居美國或在香港、日本、大陸等地發展的校友等三大區塊。雖然母校位於首爾,但 30 周年同學會地點,大家一致決議在臺灣辦理。這些華僑為何選擇在臺舉辦活動?那些留在韓國的「老」僑,為何幾乎仍保有中華民國護照?答案不言而喻,韓國華僑是出了名的「愛國華僑」,對中華民國的忠誠度和向心力,恐怕是在臺享有各項權利的國人望塵莫及的。但,這些愛國華僑,實際上一直受到身分上的困擾,他們在韓國被視為是外國人,在臺灣視為是外省人,弄得這些華僑到哪兒都是個心酸酸的「外人」。
在待遇方面,韓國華僑入境臺灣須辦簽證,這是一項很離譜的規定,因為臺灣政府早已對外國人賦予 30 天免簽證等各項便利措施,卻規定自己在外的人民回臺時必需得加簽,能不免讓人傷感、能不懷疑是受歧視嗎?愛國華僑不應該淪落為爹不疼娘不愛的國際孤兒,也不該讓他們覺得不受臺灣政府的歡迎。

過去一甲子以來,在南韓落地生根的華僑,辛勤養育第二、三代,生活習慣在所有外籍族群當中最接近韓國人,也跟韓人累積數十年深厚情感,要賦予外國人「複數國籍」身分,捨「華僑」其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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